机构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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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拟订并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、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,促进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。

2.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和考核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工作,强化教学过程监控,确保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质量。

3.负责有关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、评审工作,组织做好有关继续教育协议的起草、签订等工作。

4.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察、申报和建设工作,加强校外教学点业务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和评估,做好有关费用结算工作。

5.负责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,做好专业申报、计划申报、生源组织、招生录取、报到注册等工作。

6.负责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、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,以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核发工作。

7.负责继续教育相关指标的分解,数据的统计、汇总和相关文件、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。

8. 负责推进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。

9.负责做好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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